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通〔2023〕24号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本科教学工作运行的情况,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9日-5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一)学籍清查
1. 清查对象
(1)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见附件1);
(2)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见附件2);
(3)参军入伍休学手续超期的学生(见附件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新生和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2. 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学籍清查工作,落实学生具体情况,于2023年6月2日前将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学籍清查情况纸质版报送至学籍学历与信息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学业预警
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不及格学分达到学业警示的学生给予警示,统计不及格学分达到退学条件学生(见附件4)。
(三)耕读教育、劳动教育
耕读教育、劳动教育开展情况,耕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等。
(四)实践教学
实验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课堂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实习教学材料(实习基地建设与使用情况)。
(五)教学运行
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督导听课、领导干部听课、教研活动、教材使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试题库建设情况、教考分离工作情况、教学日志填写、新教师助课工作等。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学业预警、实践教学、教学运行、耕读教育、劳动教育及教学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要求结合检查内容如实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5)。
(四)各学院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云南农业大学**学院不及格学分达到退学条件统计表》和《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加盖公章并由院领导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至诚楼210室),电子版发教务处教务科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徐明通老师,电话:65227702。
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统计表
2. 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
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生统计表
3. 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3月以前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学
生统计表
4. 云南农业大学**学院不及格学分达到退学条件统计
表
5. 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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