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学年考核的通知
教通[2017]45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学年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0]80号)要求,2016-2017学年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6-2017学年学院教学管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1.《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学年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附件1),满分100分,占学年考核总评分的50%;
2.学院教学工作的创新特色、亮点考核(附件2),满分为100分,占学年考核总评分的20%;
3.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情况考核(附件3),满分100分,占学年考核总评分的30%;
4.学院教学工作业绩学年考核表(附件4),以得分的10%作为附加分。
二、考核程序
(一)学院自评
请各学院于2017年7月7日前完成自评,并将纸质版的自评报告、业绩学年考核计分项目一览表、学院教学工作创新特色、亮点考核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总结一式6份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专家实地考核
学院自评结束后,学校将于7月12日进行现场考核,具体分组及时间见附件5。
1.请学院就自评情况作简单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考核专家组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评分。
3.各组工作人员汇总年度考核结果。
(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确定考核结果
(四)发文公布考核结果并表彰
三、特别说明
1.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学年考核自评报告将上传到教务处网页进行展示,并汇编成册提供给学院、部门交流学习。
2.请学院在专家组到达之前准备好相关备查材料,同时请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合考核专家组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学年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2. 学院教学工作创新特色、亮点考核表
3.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情况考核表
4. 学院教学工作业绩学年考核表
5. 2016-2017学年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学年考核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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