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文章作者:admin文章来源:管理员时间:2015年03月17日点浏览数:23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新形势下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精神、学校第四次教学工作会精神、学校2015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总体思路、“人才培养质量年”的工作任务和教学工作实际,提出2015年的主要教学工作。

一、学习领会贯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精神。贯彻精神,引领建设与改革。

2、深入学习领会“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全面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年”工作,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1、落实《云南农业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规划》,印发《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基于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完成新一轮培养方案的修订。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化管理。

2、制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意见”“卓越管理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4、组织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综合改革总结、交流,推进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改革工作。

三、厘清课程建设范畴,明确课程建设目标

1、落实《云南农业大学课程改革规划》,印发《云南农业大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农业大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云南农业大学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云南农业大学网络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分步骤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根据新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开设课程(包括校级公共选修课程)的清理、确认,明确各类课程建设的职责、目标。

3、启动校级优秀示范课建设。

4、完成学校课程建设网的升级改造。

四、启动专业综合改革,开展专业评价试点

1、制定《云南农业大学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探索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

2组织校内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专业综合改革。

3、组织专业评价方案的修订、讨论,开展校内专业评价试点。

    42015年本科新专业的申报和备案工作。

五、深化实践教学建设,提升实践教学条件

1、制定《云南农业大学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规划》、《云南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实验室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骤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制定“百门精品实验课程”建设方案,启动“百门精品实验课程”建设。

3、进一步加强“农业工程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工科实验中心)建设,理顺管理模式,充实管理队伍。

4、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建立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实践教学评价。

5、启动校内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工作。

6、加强调研,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基地使用、建设和管理。

六、深化质量工程建设,提升教研教改成效

1、加强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完成2012年以前所有立项项目的总结验收,组织“质量工程”建设成果观摩、交流。

2、组织做好2015年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

3、组织做好第八批立项建设一类课程及2013年校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

4、总结“农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现代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成果、应用成效和经验,引领学校教学条件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七、推动教学方法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1、推进参与式教学为重点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习评价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和水平。

2、开展教师教学发展的调研,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3、组织校级“名师讲坛”。

4、参与组织农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培训工作。

八、完善校内管理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1、修订《云南农业大学校、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职责》,推进教学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和健全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突出学院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2、完善学分制管理,加大优秀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双学位、主辅修制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学生学习的自主权。

3、完善校内教学激励机制。坚持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修订完善教师教学评价方案,开展各类教学竞赛、评优、奖励等活动,促进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常态化机制的建立。

4、修订学院教学管理评价方案,建立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价方案,组织相关评价工作。

5、进一步充实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6、认真总结“十二五”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十三五”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规划。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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