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通〔2023〕18 号
各学院:
为保障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核及毕业生档案归档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核对
2023届毕业生需于5月10日前登录教务管理平台,核对个人信息。灰色字段内容不可修改,如需修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历与信息管理科修改;黑色字段内容据实修改。逾期不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的,后果自负。
个人信息核对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平台→学籍成绩→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增加。
二、毕业论文(设计)
(一)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二)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提交。
三、成绩认定
成绩认定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由学生登录教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认定完成。
成绩认定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平台→学籍成绩→我的成绩→成绩认定→增加→选择已修课程和替代课程→确定。
四、毕业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查
各学院严格按照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和《云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政发〔2020〕93号)的规定,于6月2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查。
(二)材料上报
1. 毕业审核名单提交。6月2日前,学院完成第一批毕业审核名单提交;7月7日前,学院完成第二批毕业审核名单提交。毕业审核名单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报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2. 毕业生成绩单提交。6月20日前,学院提交第一批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一份),报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各学院务必审核学生提交的成绩认定申请,否则学校将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学院进行通报。
(三)毕业生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将该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杜绝因宣传等工作不到位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现象发生。
(四)请各位毕业生于6月10日前到财务处结清所欠费用,以免影响证书发放。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