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编报2025年云南农业大学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通知
教通﹝2022﹞74号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编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编制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重要意义
编制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工作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各学院确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既要满足高校人才培养需要,有利于考生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也要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二、编报要求
(一)各学院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自主编制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经公布后从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招生开始适用。选考科目要求编报结束后,当年不再新增。学院后续增加的招生专业,在招生当年,按照选考科目要求编制流程,据实补充新增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报送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三)高职(专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样参照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对应相近本科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提出高职(专科)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编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在专业名称后加注中外合作办学,如编制土木工程时使用“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五)选考科目要求的填写规范。以本科(专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科目范围一)、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科目范围二)。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必须选考xx科目方可报考”(1科)、“xx、xx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学院提出的选科科目之间关系为“和”。
三、报送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选考科目要求须报学院主要领导,并经学院充分讨论、批准后报送。
(二)各学院填写《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表(本科学校)》(附件1),《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表(专科学校)》(附件2),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纸质版(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交到至诚楼119房间,并且将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报送后原则上不予变更。
附件:1.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表(本科)
2.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表(专科)
3.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一图读懂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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