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务科文章来源:时间:2022年06月16日点浏览数:152次

教通【202237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校级统考课程定于2022年6月27日7月1日(18周)进行。

二、统考课程

共有校级统考课程16门,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考试要求

1.请各学院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在排考监考安排管理栏目中,完成“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课程考试”活动下的监考安排工作,于2022年6月17日前完成。

2.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日程安排组织好其它课程的考试,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期末考试课程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格式见附件2。邮箱:[email protected]

3. 各学院请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命题、审批、评阅、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

4. 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生在考场内尽量分散就坐,所有考生、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督促学生尽快离开考场,避免人群聚集;考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报告,并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5. 各学院要按要求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培训与管理,督促监考教师严格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做好监考工作;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遵守监考纪律,按时监考,考场内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6. 各学院加强期末考试巡考,及时有效处理好考试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7. 对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统一按“缓考”办理,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工作。

8. 各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考试成绩提交,并认真做好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分析工作。(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平台地址:et.ynau.edu.cn/mb)

9.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按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于2022年9月18日前将期末考试总结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综合科浦老师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日程安排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期末考试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本科生院)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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