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补充通知
文章作者:文章来源:时间:2020年04月02日点浏览数:112次
教通[2020]12号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为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必修环节里增加劳动实践课。专业教学进程安排表里综合实践(必修)环节增加《劳动实践课》。课程名称:《劳动实践课》,学时:32学时;学分:1学分。
2、请学院结合专业实际设计课程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教 务 处
2020年4月2日
12 关于做好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补充通知.docx
12附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