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文章作者:文章来源:时间:2019年10月09日点浏览数:87次

教通【2019】71号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学校研究决定组建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大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农学与生物科学类、工学类、经济管理与社会学类、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现将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能及成员组成

1、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是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学院领导、各学院1名资深教授组成,负责开展完全学分制改革下的大类共同课确定、学生管理、分流等工作的专家团队。

2、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大类人才培养及专业分流工作,为学院提供相关指导及咨询服务。

3、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下设五大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农业与生物科学类、工学类、经济管理与社会学类、语言文学类、体育类),在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同研究及统筹协调大类培养阶段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组织专业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营造大类特色文化,并制定专业准入方案。委员由相关学科专业的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资深教授组成。

二、组建方案

1、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配备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人,设秘书长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每届任期2年。

2、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不超过3人,设秘书1人。由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直接任命。

3、五大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人,秘书长1人。

三、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2018-2022年国家、云南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优先。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推荐办法

1、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每个学院推荐院领导1名,资深专家1名。

2、教务处汇总学院推荐的专家名单,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举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3、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4、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五、材料报送方式

10月11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加盖公章和学院领导签字,一式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玉英     联系电话:6522770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大类培养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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