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0一八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7]75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学历证书的照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采集。为做好二0一八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照片采集对象
2018年6月毕业的我校本科学生(含提前毕业的学生)。
二、照片采集时间及地点
拍摄时间:2017年11月11日
拍摄地点:7#C区 104、106、107教室
三、照片采集工作要求
1.本次图像采集采用现场读取身份证信息的方式链接图像与学生个人信息,请各学院通知二0一八届本科毕业生,届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拍摄。按教育部规定,没有学历电子照片的学生,其学历信息一律不准上学信网,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不得发放毕(结)业证书,后果由本人自负。
2.因拍摄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各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拍摄时间安排表(见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拍照(提前毕业的学生与同专业同时拍照)。请各班班委组织好本班同学按时参加拍摄。为避免出现照片错位情况,请各位毕业生按学号顺排队拍摄,一定要先读取身份证信息且一定要按照读取信息的顺序拍摄。如有同学不刷身份证拍照或刷身份证后插队,造成照片错位的后果自负。
3.拍摄时学生可适当化点淡妆,要求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大方,建议着正装拍照。没有正装的同学避免着高领、毛领衣服,与背景色近似的蓝色衣服。
4.按教育部和新华社的统一规定,毕业生拍摄费用按每生30元收取(拍摄费15元,上网信息网页制作费15元)。应新华社要求,拍摄费用由教务科事先代为收取。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本院拍摄费用收齐后交教务科,以便拍摄完后将费用转交摄像师,已交费未拍照的学生自行到教务科退费。
5.因特殊情况错过集体拍摄时间的学生,可在2018年4月30日以前每周五上午8—11点,下午13点—16点到新华社云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进行补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篆塘路8号,原新华社办公楼三楼,云南省总工会隔壁)。散拍照片请自行查收,丢失或未收到的学生自己负责,收到照片后交由学院统一交给教务科。
四、照片信息核对
毕业生可在拍照一周后登陆新华网云南频道(http://www.yn.xinhuanet.com),点击首页右上方“云南人才信息库”图标即可,如个人信息有误可及时更改。
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于拍照40天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认真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如图像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如不按要求进行校对,图像信息有误导致学历信息不能上网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附件:二0一八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