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修订的基本要求
校政发〔2016〕126号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校政发〔2016〕117号),为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新一轮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实践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具体修订要求如下:
一、修订要求
(一)实践教学大纲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围绕分类分层培养的总目标,明确实践教学各环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科学系统编制修订实践大纲,体现学科的科学体系和教学规律。
(二)凡教学计划设置的实验、实习(实践性教学环节中的认知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课程,都必须制定并编写出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如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的学期、周数、学时、学分分配等,应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三)实践教学大纲必须增强专业技能培养的目的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人才培养方案中按A、B层次开设的课程,其实验教学大纲也应按A、B层次编写,A层次服务于研究型人才培养,每门课必须开设设计性、创新性实验,B层次服务于复合型人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大纲要科学、合理、可行,并及时更新能反映学科新成就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实习内容,加强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社会实践环节内容衔接。
(四)注重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和分模块组合。各专业的实践大纲要注意教学内容的更新以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相互联系和衔接。逐步整合基础性、验证性实验,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比例,原则上每一门课程实验至少要有一个综合性或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项目,使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已开设实验课程门数的95%以上。有条件的专业,要开设专业核心技能综合实践训练课程,即包含多门专业课程核心技能的综合大实验。
(五)重视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在内容选择和教学方法确定上要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环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都应增设学生自主设计的实验、实习内容,改革传统实践教学模式,可采取实验方法多样化设计、实验过程小组讨论、实验结论分析点评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组织形式,提高学生观察现象、分析结果的能力,组织和设计创新的能力,从而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
(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教学大纲要在保证教学内容科学性、系统性的前提下,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实验项目的类型应多样化,如包括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等,同时,课带实验的学时(学分)要达到相应的比例。
(七)各学院务必加强对实践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工作由各学院院长负总责,组织成立各实践大纲的编写小组,明确执笔人、审定人(在大纲中注明),专业涉及的相关课程实践大纲由开课学院负责编写、修订和汇总。
二、格式要求
(一)实践教学大纲按照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各环节修订,包括前言和各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两部分。
1.前言内容包括说明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及包含的实践教学环节,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构成和目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学期、周数、学时、学分分配等,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一览表》、《专业第三学期教学活动安排一览表》。
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论文)、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七个部分的教学大纲。
(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文字清楚,名词术语规范,定义准确,格式统一。大纲各环节的内容不能写成目录形式,要有具体说明和详细内容。具体格式请按参考样式统一编排。所有内容按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