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填审核评估期间教学课表信息的通知

文章作者:zhaoyanni文章来源:管理员时间:2016年09月27日点浏览数:40次
 

教通[2016]94

各学院:

我校将于201611月初迎来正式评估,根据教育部评估组要求,我校第10教学周(1031-11月4)的课表需要于10月1之前上传到教育部评估相关网站,供专家审阅,为保证课表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教学办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选择教务处“教务大厅”栏目的“评估课表核对”功能页面完成正式评估教学周的课表信息,学院根据要求自行制作签字确认表,组织教师把第10教学周的课表逐一核对以下信息: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教师职称、学历等信息,并请任课教师签字确认,签字确认表学院留存备案。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核填相关信息,如有调整请在系统的网页上相应位置做修改。

3.为保证按时完成任务,请各学院务必于929(星期四)18:00前,将评估课表核准修改完成,并通过打印页面打印,经院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章的纸质版1份交教务科。教务科将以929日中午18:00数据为基准按教育部制表要求上报教育部,逾期修改无效。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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