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填审核评估期间教学课表信息的通知
文章作者:zhaoyanni文章来源:管理员时间:2016年09月27日点浏览数:40次
教通[2016]94号
各学院:
我校将于2016年11月初迎来正式评估,根据教育部评估组要求,我校第10教学周(10月31日-11月4日)的课表需要于10月1日之前上传到教育部评估相关网站,供专家审阅,为保证课表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教学办登录教务管理服务平台,选择教务处“教务大厅”栏目的“评估课表核对”功能页面完成正式评估教学周的课表信息,学院根据要求自行制作签字确认表,组织教师把第10教学周的课表逐一核对以下信息: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教师职称、学历等信息,并请任课教师签字确认,签字确认表学院留存备案。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核填相关信息,如有调整请在系统的网页上相应位置做修改。
3.为保证按时完成任务,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9日(星期四)18:00前,将评估课表核准修改完成,并通过打印页面打印,经院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章的纸质版1份交教务科。教务科将以9月29日中午18:00数据为基准按教育部制表要求上报教育部,逾期修改无效。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