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6]88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八届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6]339号)(附件1),为做好第八届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应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奖励的内容要求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与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课程体系、内容、教学方法研究与教育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形成的研究报告、论文、改革方案实施的经验总结报告或教材、教学课件等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形成的管理方案、研究论文、报告、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规章制度等成果。
(三)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者须是在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等。
2、申报集体成果的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其中教师必须是连续3年以上都在我校教学第一线上工作;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
3、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拟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与集体,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4),同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
(二)10月10日前,各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交到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联系人:余莎,联系电话:65227703,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10月14日前,教务处将根据申报的项目提供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各申报项目登陆学校教学成果申报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云南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
(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纸质材料(一式1份),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成果附件材料,包括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评价意见等能佐证成果的材料,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1套)。推荐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安排,我校今年可申报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将择优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八届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6]339号)
2、《云南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
3、《云南农业大学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云南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