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通[2016] 50号
各学院:
教务处在各学院提交的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数据基础上,生成了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教学任务基础数据,现将任务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第三学期计划内教学、实习实践实际安排情况,使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教学任务管理模块的“三学期任务”功能提交任课教师、安排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第三学期活动在系统上不做分班合班处理,实际分为多个小班安排活动的,可将分班情况填写在备注事项栏中。
三、第三学期需要使用上课教室的,请先使用教室管理系统,按本学期第19-20周借用教室后,再将具体安排填写到时间地点栏中。不使用教室管理系统借用教室,擅自安排的,如与其他通过系统登记借用过教室的活动冲突,必须无条件让出教室,一切后果自负。
四、除教学计划内活动之外,还有其他临时安排的讲座、实验、实习和实践等活动的,可在“非教学计划临时活动”部分填写添加报备。
五、因7月2日现代农业教育科研基地(大河桥基地)学校有重要活动安排,请各学院7月2日在大河桥基地不要安排课程或实践活动。
六、第三学期计划安排请在6月30日之前填写完毕,通过生成打印页面打印后,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交教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