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5] 44 号
各学院:
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调整与设置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新专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从学院整体发展的角度考虑现有专业的调整及新专业的增设。
二、请各学院7月3日前将拟申报专业的名称以书面形式,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同时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三、各学院拟申报专业的申报材料请于7月1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四、材料要求
(一)拟增设、调整专业的申请报告(1式3份)。
(二)增设控制布点专业的重点说明材料(1式5份)。属于全省控制布点的专业需提交重点说明材料,内容包括在全面了解该专业社会需求和设置现状的基础上,学校申办该专业的优势与特色。
(三)增设专业申请表(1式5份)。目录内专业请填写《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目录外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有关申报表可在教务科教学秘书QQ群共享文件夹下载。
联 系 人:洪树琼,于学媛
联系电话:65227703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