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3]号

文章作者:admin文章来源:管理员时间:2015年01月13日点浏览数:24次
 

教通[2015]3

各学院:

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日期:2015346

二、补考课程安排

()统一安排补考(缓考)的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英语Ⅰ》、《英语Ⅲ》、《高等数学》、《高等数学Ⅰ》、《线性代数与概率论》、《农业应用物理学》、《普通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植物学》、《基础生物化学》、《土壤肥料学通论》等16门,具体安排见附表。

 ()其他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补考安排应注意避免与正常教学冲突),并于开学第一周内(2015313日)前完成补考工作。请各学院于考试前一周将补考安排(课程、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等)发送电子邮件到578448439@qq.com备案。

()本学期有公共选修课的各学院,及时通知需补考(缓考)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具体补考安排由学院或任课教师自行组织。

三、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

()课程所属学院须仔细统计相关课程的补考学生和缓考学生数据,提前印制试卷,主动通知有关学院领取试卷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任课教师到考场巡考,考试结束时收回补考试卷。

()按照补考日程安排并通知监考教师。考生为30人的教室,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考生为50人以上的教室和阶梯教室,每个考场不得少于3名监考教师。

()监考教师须按照《云南农业大学监考守则》严格监考。佩戴监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次表,有序组织考生入场,严格查验考生证件,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到表一并交回七号楼B区或C区值班室。

()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包括批准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 补考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管理网站报送成绩。

(六)课程成绩不合格但未出现在补考名单中的学生,对本人补考资格有争议的,由该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成绩的任课教师确认,交课程开课学院复核后可补录进补考名单。(如未能在补考前完成复核程序的,允许先参加该课程考试,考场请监考教师视具体情况灵活安排。但补考结束后学生必须在提交补考成绩之前把复核申请提交到开课学院,否则补考试卷和成绩无效)

() 因课程成绩还没有提交完成,开学前根据实际的补考人数日程表可能会略有调整,最终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表(更新)为准,到时另行通知。

(八)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学生,应积极关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最新成绩动态,了解自己应补考的课程。需补考、缓考非统考课程(含公共选修课、各学院专业课等)的学生,应在开学前一周返校,积极主动联系相关课程开课学院或原任课教师,关注学院公告栏贴出的课程补考安排,按要求参加补考。

附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表

                                        

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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